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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合伙人股权分配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丨假期充电
发布时间:2016-10-03      作者: 猎桔自习室     来源:爱就投
导读
先祝大家国庆快乐!这个假期,没有出去旅行high的你,不如呆在家里给自己充个电~ 这些内容包含了合伙人股权分配和员工期权激励的一系列常见问题,同时还有真实记录创业者心声的故事连载,总有一款适合你 \(^o^)/
 

去哪找合伙人

 

1、我想创业,去哪里找合伙人?

如果在熟人关系里找,最好的合伙人应该是前同事,同学次之,朋友再次之,亲戚最末。

从前同事关系到创业的合伙人关系是工作关系平移,之前大家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现在换了个坑继续战斗,其磨合成本是最低的。每个单位都有其狗血的剧情和不堪的过去,如果经历过那些办公室的勾心斗角之后,还是认为对方是可以合作的,那么这种阶级友谊能大大降低建立互信的时间成本。

同样,同学有过共同求学的经历,例如共同完成一次小组作业等,这与工作关系最为接近,也比较容易完成向创业团队的工作关系转换。

朋友分为工作关系的朋友和私人关系的朋友,这两种情况下,都没有在同一屋檐下共事的经历,而且从甲方或乙方变成合伙人,或从酒肉朋友变成合伙人,都还是有个适应过程。

亲戚就不用说了,天生就有的亲属关系大家不会去珍惜,会想当然认为是应该的;再加上错综复杂的亲情关系(夫妻老婆店摆个小摊还行,不适合规模化运营),会让商业合作关系变得复杂化。

如果陌生人里找合伙人(多半还是经熟人介绍的),这有个熟悉和建立信任的过程,不确定性会更大一些,好或不好全凭人品和运气了。

如果找不到合伙人呢?除非你天生是霸道总裁的料,否则,建议还是不要创业了。现在忽悠不到合伙人,将来肯定也忽悠不到客户。

 

 

合伙人的标准是什么

 

2、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公司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公开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3、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合伙人?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a.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b.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公开课,分享人:何德文,七八点创始人

 

 

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4、合伙人股权分配常见的10个坑

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创业者必须学习和重视股权分配的常识。

产品出点问题,可以通过快速迭代解决。技术或运营出点问题,影响也只是短期发展。如果合伙人股权出了问题,经常是不可逆的“车毁人亡”。

关于合伙人股权分配,前人踩过的坑大部分都在这里了,希望下个踩坑的不是你。

1团队中没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

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并不必然代表专制。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

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可以民主协商,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一锤定音。

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

2只有员工,没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即便有些创业者意识到合伙人的重要性,但你见到他们公司的股权架构时就会发现,上边还是慈禧,下边还是义和团。他们认为的重要合伙人,很少持股。

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

3团队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

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

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 「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

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

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4)没有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所以,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签署股权分配协议。

5合伙人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①《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②公司章程没有约定;③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④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

  • 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 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 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6外部投资人对公司控股

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

外部投资人控股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首先创始团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感觉是在为别人打工,其次没有预留足够股权利益空间吸引优秀的合伙人加入,最后这类股权架构让投资机构避而远之,影响公司的下一步融资。

7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的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8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过多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但是,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资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资源的利用。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更适合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9没有给未来员工预留股权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加入的重要手段。创始人最初分配股权时就应该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

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可以由创始人代持。

10配偶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

关于配偶股权,一方面,很重要。中国的离婚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法律,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土豆创始人王薇因为配偶股权纠纷,影响了土豆的最佳上市时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创投圈还专门为此设计了“土豆条款”,简单粗暴地要求创业者配偶放弃就企业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另一方面,很敏感。处理不当,股权没分完,婚先离了。

为了既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我们专门开发了“七八点配偶股权条款”,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

根据统计数据,有高达60.03%的创业企业没有就配偶股权做到钱权分离。如果婚姻出现变数,创业者只能愿赌服输。

(文章内容来自猎桔公开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5、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上,合伙协议是指股东之间就要发起设立的一个组织,包括股权架构和相关的权利架构、出资等,是很初始的权利义务的约定,主要是公司用的协议;通俗理解意义上,合伙协议就是合伙人之间的一种游戏规则、权利义务的规范和约束。

从法律上,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股东、高管等的所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这个最高的规则。公司法的公司章程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一定要签署股东协 议,但是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比较广,对公司本身,对股东、监事、董事都具有约束力。工商局有要求必须用他们的范本,而且是不能更改的,因 为他们审查起来比较麻烦。建议在设立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按照他们的范本,交上去以后再做一个章程修订案。

合伙协议并不是一个必备的法律文件,要约定也可以,不要约定也不影响。不过我们建议公司还是要签股东协议,因为股东协议的内容和公司章程还是不一样的。

关于约束力,合伙协议属于协议,就是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合伙协议的约束力相对比较窄,有参与才有约束,所以这是股东之间的一种任意性的合同,但不能约束协议外当事人。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比较广,是法律必备的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约束公司的行为。

合伙协议仅仅是合伙人之间的一种约束,但如果协议写得好,对合伙人之间而言,其重要性比公司章程还要重要。

如果两者之间起冲突了要怎么办?

先有合伙协议,再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备案的,在工商局可以对外查询。而合伙协议是内部协议,不可对外披露。

a、如果合伙协议在前面,公司章程在后面,毋庸置疑,后面的肯定优先于前面的,因为有登记的协议的效力肯定优于没有登记的,有备案的优先使用。

b、如果公司章程已经交上去了,后来又做了一个合伙协议,这种情况下按照生效时间前后来解决。

我的建议是公司要先有一份合伙框架协议,公司设立时,提交公司章程,然后股东之间再签一份正式合伙协议,这样就把合伙协议生效的时间后推了。约定如有冲突,效力会优先于公司章程,这是技术的处理。

以上内容来自米律网,创业法律护航者。作者:米律网创始人郑明龙

 

 

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6、合伙人之间股权比例怎么设置?

初创期合伙人之间的股权比例设置,主要是按各人的能力和贡献度而定的。纵观最近几年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其初创期的股权设置不外乎是以下三种情况:

唯一创始人。例如,京东的刘强东,一嗨租车的章瑞平,58同城的姚劲波。这类的例子稍微少一点,毕竟这样有超强能力的霸道总裁还是少数。

主要创始人+ 1-2位联合创始人。这种例子就是比比皆是,例如,途牛(于敦德58.5%/严海峰41.5%),聚美优品(陈欧86.6%/戴雨森13.4%),唯品会(沈亚56.5%/洪晓波43.5%)。

3-4位差不多的创始人。例如,兰亭集势(郭去疾35.36%/文心23.58%/张良23.58%/刘俊17.48%),淘米网(汪海兵37%/程云鹏32%/魏震31%)。

以上三种情况,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但是窃以为,第1和2种情况的团队能走的更远更好,不是因为这样的分法更合理,而是采用这样分法的团队通常会有一个能干的主要创始人,其他联合创始人真心服这个老大,所以才愿意接受较低的比例。

在创业公司,是需要有人拍板做快速决定,然后去执行来解决问题的,太民主的决策程序浪费的是所有人的宝贵时间。第3种情况嘛,大家自己想,也可以去看看两个例子最近的美股走势。

以上内容来自IT桔子公开课

7、什么时候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比较合适?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所以,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签署股权分配协议。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公开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8、合伙创业,大家应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吗?

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

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

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公开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9、如何确定资金和人力占股的比例?

 

资金占股和人力占股比例,我们建议大家先看企业类型。从价值创造的角度分为3种类型:

  • 资源驱动型:典型的是垄断型国有企业:资源占大股;

  • 资金驱动型: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占大股;

  • 人力驱动型;典型的是BAT,人力占大股。

第2个需要解决的是:资金占多少,人力占多少?我建议:启动资金在50万以内,资金占股不超过10%;启动资金在100万以内,资金占股不超过20%。

资金人力2:8,其实已经对公司估值了,如果出资100万,即估值500万,人力估值400万。这是对人力股的激励机制。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微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10、创业者可以给那些很牛逼的兼职人员发大量股权吗?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没有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微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11、创业初期,需要给投资人预留股权吗?

不需要,通过创始人代持的方式,给未来投资人预留股权,主要会面临如下问题:

  • 从法律关系上讲,创始人后续将代持股权转让给投资人时,这是投资人与创始人个人之间的交易,是创始人的个人变现行为。

  • 从财务上来讲,投资款应该进创始人个人腰包,不能直接进公司账户。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司的融资行为演变成了创始人的个人变现行为。这不符合资金用途。

  • 从税负成本上来讲,投资人通常是高溢价投资。创始人直接会面临很高的税负。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微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合伙人股权的约束机制

 

 

12、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

“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

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

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

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微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13、股权发放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贡献不匹配,怎么办?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

 

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

  • 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

  • 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 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以上内容来自猎桔微课,分享人: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

 

14、退出机制怎么谈,不伤合伙人之间的感情?

中国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既要遵守经济规律与游戏规则,也得考虑中国的人情社会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伙创业,既是合伙一种长远的利益关系,也是合伙一种创业理念,先在软的理念层面达成共识,做好预期管理,再讨论冰冷生硬的退出机制条款。

因此,七八点建议:

  • 大家是长线看好参与,而不是短期投机。

  • 对于创业合伙人而言,大家早期出资,只是解决了创业的启动资金,合伙人的主要贡献,在于长期全职出力。

  • 基于主客观原因,有的合伙人中间掉链子,退出创业,手持的大量股票不回购的话,对其他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 回购定价时,应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确立公平合理的回购价格。

  • 如果大家在软的层面,没有达成共识,合伙人之间,会在很多条款上讨价还价,创业初期,合伙人内部博弈次数太多,不是件好事。相反,大家在软的的层面达成共识,也认同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很少会对退出条款讨价还价,既把退出机制做了,也不会破坏信任关系。

以上内容来自七八点(微信号:qibadianbuluo),七八点是一家专注股权涉及的创业服务机构

15、限制性股权的成熟方式一般有哪些?

 

股权成熟和兑现机制常见的有4种:

  • 分4年,每年成熟1/4;

  • 第一年成熟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 逐年递增。360按照类似的模式。

  • 全职满2年成熟50%,第3年75%,4年100%。 小米按照类似的模式。

  • 国外常见的:5年成熟,干满1年成熟1/5,剩下的每月1/48。